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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需要执行什么标准?
来源: | 作者:pmof22837 | 发布时间: 2018-12-17 | 6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需要执行什么标准?


  储存装置宜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干粉灭火系统的设计。


  1、一般规定


  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火灾宜采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


  2、全淹没灭火系统


  全淹没灭火系统的灭火剂设计浓度不得小于0.65kg/m3。全淹没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大于30s。


  3、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室外或有复燃危险的室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干粉喷射时间不应小于60s。


  4、预制灭火装置


  预制灭火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剂储存量不得大于150kg;


  (2)管道长度不得大于20m;


  (3)工作压力不得大于2.5MPa。


  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宜用一套预制灭火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4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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